• 3 年前
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06040

林姓網友在臉書社團「我是新店人」發布影片,質疑新北市新店交通警察分隊未依程序執行違規停車拖吊取締作業,員警當下回應稱「正在拍照就符合規定」,疑似「先拖後補單」。新店交通分隊說明,員警皆依規定拖吊;網友不死心,今天再詢問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交大回應卻指出,拖吊標準流程(SOP)須在「照相並手寫填製舉發三聯單『完成後』,才得以進行拖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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