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大厦共管机构胜诉 发展商30天内须交出管理权

  • 2年前
芙蓉金源大厦共管机构入禀分层管理仲裁庭取得胜诉,金源大厦发展及管理公司必须交出管理权及大厦相关资料予共管机构,此次胜诉意味着该大厦日后发展重现曙光!

金源大厦共管机构主席叶丽披露,分层管理仲裁庭在昨天(27日)作出裁决,限令答辩人金源大厦发展商以及管理公司,必须在30天内,移交金源大厦所有相关资料以及管理权予共管机构。

共管机构产业经理黄伟益指出,金源大厦业主在2020年12月27日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成立共管机构;按照法律,在共管机构成立的1个月内,发展商必须把管理权交出来,惟发展商一直不愿把管理权交出,以致共管机构没有完整业主名单、欠款记录,也无法向业主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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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陈梧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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