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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21日讯)前公司女董事因不诚实使用支票、伪造支票及伪造文件骗取1065万令吉,今日面对64项控状;同时也与1名前公司顾问被控4项伪造信函控状骗取600万令吉,2人皆不认罪,怡保地庭将此案订于8月19日过堂。

被告黄依玲(47岁,译音)所单独面对的64项控状中,包括2项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或失信)、31项刑事法典467条文(伪造证件),以及31项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以伪造证件当真的使用)。

同时,黄依玲也与前公司顾问余日凯(64岁,译音)共同面对2项刑事法典467条文(伪造证件)及2项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以伪造证件当真的使用),共4项控状。( 本报黄敬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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